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治市容、树新风、迎大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总体形象要有新面貌。城市环境整治要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努力提高市民素质,自觉维护和改造城市环境,环境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全市整体环境呈现满足视觉需求、生活需求、精神需求、环保需求和发展需求的整洁、清新、优美的新形象、新面貌。
  四、工作任务和职责
  全市拆除违法建设、绿化美化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要在2005年7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金珠西路、江苏大道、曲米路、八一路、努堆林卡路、哲蚌寺路、鲁定北路(党校路)改扩建工程。
  2、对罗布林卡门前路等6条市政道路进行维修改造。
  3、在市区新建49座公厕、对现有的90座公厕进行维修改造。
  4、完成污水主干管网建设,鲁定路段工程。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城关区
  (二)推进“第一印象工程”的实施。
  以整治青藏线、川藏线、拉贡公路进入拉萨的道路为重点,整治进入拉萨道路两侧沿线环境;完善金珠西路至江苏路和北京路两侧的环境整治工作;完善布达拉宫广场、大昭寺广场和宇拓路、罗布林卡路的环境治理、景观营造、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加大旅游景区、繁华地段、出租车经营秩序、长途客运站及其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教育救助乞讨人员,妥善安排生活。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布宫广场管理处、城关区
  (三)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规划。
  做好全市道路路灯、重点地区周边亮化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好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的规划工作;做好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工作;做好精品旅游线路、城市主干道的景观营造等的规划工作;做好拉萨河堤景观的规划设计和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
  (四)大力整治环境。
  1、集中清理市区卫生死角。对市区目前存在的19处卫生死角动员驻市各单位进行集中清理;启动垃圾清运收费工作,彻底解决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问题;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制度,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进行垃圾收集房建设试点;严厉处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袋等有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城关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