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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3、待就业人数:指有就业意向,但尚未就业的总人数。

  4、暂不就业人数:指暂无就业意向的毕业生总人数。

  5、已签约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已签约总人数。

  6、定向委培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定向委培的总人数。

  7、国家地方项目就业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总人数。

  8、灵活就业人数:指就业类型为灵活就业的总人数。

  9、有接受函人数:指就业类型为有接受函的总人数。

  10、意向就业人数:指就业类型为意向就业的总人数。

  11、升学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升学的总人数。

  12、出国出境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出国出境的总人数。

  13、签约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定向委培、国家项目就业的总人数。

  14、就业人数:指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定向委培,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灵活就业,有接收函,意向就业,升学,出国出境的总人数。

  15、基层就业人数:指到基层就业的总人数(详见下文基层就业统计办法部分)。

  16、本地毕业生总数:指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等于本地行政区划代码或所管辖行政区划代码的毕业生总数。如:永定县(行政区划代码为:350822)本地毕业生总数指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为:350822的毕业生总数。龙岩市本地生源总数指毕业生生源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4位为3508的毕业生总数。

  17、本地就业毕业生总数:指毕业生所在单位行政区划代码等于本地行政区划代码或所管辖行政区划代码的毕业生总数。

  二、就业统计状况统计公式

  1、待就业率 =(待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 × 100%。

  2、暂不就业率 =( 暂不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 100%。

  3、就业率 =(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100%。

  4、待就业率 + 暂不就业率 + 就业率 = 100%。

  5、签约率 =(签约人数/毕业生总数) ×100%。

  6、意向就业率=(意向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100%。

  7、灵活就业率=(灵活就业率/毕业生总数)×100%。

  8、升学率 =(升学人数/毕业生总数)×100%。

  9、基层就业率=(基层就业人数/毕业生总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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