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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就业类型与单位类别

  在作就业登记工作时,如就业类型为:已签约、定向委培、国家地方项目、有接受函、意向就业的必须选择单位类别。对于国家地方项目就业的单位类别可选项仅为:国家基层项目就业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对于已签约、定向委培、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有接受函、意向就业等类型,单位类别可选择除国家基层项目与地方基层项目以外的单位类别。

  四、部分单位类别代码具体说明

  21、高等教育单位:指各类高等学校、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22、中等、初等教育单位:指中专、职高、技校、中学、小学及幼教单位。

  25、艰苦行业事业单位:含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油田、航海、军工、核工业、航空、航天、气象及生产建设兵团等行业事业单位。(如单位类别与其他事业单位存在交叉,定为艰苦行业事业单位)。

  31、公有制企业单位:指单位经济结构性质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企业或集体控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32、非公有制企业单位:指单位经济结构性质为: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类型的企业。

  35、艰苦行业企业:含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业、油田、航海、军工、核工业、航空、航天、气象及生产建设兵团等行业企业单位。(如单位类别与各类企业单位存在交叉,定为艰苦行业企业单位)。

  40、部队: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50、国家基层项目:指国家组织的服务基层的项目等,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51、地方基层项目:指地方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等,如"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选调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55、农村建制村:行政建制村,包含自然村。

  56、城镇社区:城镇街道所管辖区域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附件三: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类型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7号)精神,我省毕业生就业登记类型分为以下十类:

  A类(已签约):系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且经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已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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