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法规及标准体系,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产业、价格和财税政策,通过推进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加强管理等途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市场准入,从严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认真实施《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完善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目标管理,确保实现2006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十一五”期间降低20%的目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和建筑、交通等行业的节能工作,强化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体系,建立省辖市GDP(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和重点行业产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今年实行半年报和年报,从明年开始实行季报制度。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全面推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四项制度,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农业灌溉节水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大力推广中水回用,抓好郑州、开封、周口等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
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管理,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继续推进“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整治,集中开展农村砖瓦窑场专项治理和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破坏浪费和能源的消耗。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严禁在城市和县城搞独门独户的自建房,积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在工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加快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项目的投资强度、技术含量、经济效益审批建设用地。坚决制止用压低土地价格、降低环保和安全标准等办法招商引资。严禁假借项目投资名义圈占倒卖土地的不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各地土地使用情况作出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矿业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防止不顾长远、无序竞争、倾价销售的破坏性开发行为。继续推进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今年全面完成整合任务。对新发现的非现有煤矿企业采区内埋深1000米以下的煤炭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随意开采。积极开展对钼、铅、锌、黄金、铁、沸石、珍珠岩等矿产资源的整合,加快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提高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近期重点抓好钼矿开采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钼矿资源勘查开采门槛,严格控制钼矿选矿企业的设立,依法取缔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选厂,对钼矿开采加工实行总量控制,尽快扭转竞相开采、降价销售、恶性竞争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