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库防汛。各地要严格执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河南省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2006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要认真排查并逐项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有应急度汛方案。每座小型水库要确定一名相应的行政领导作为安全责任人,对水库安全负总责。对小型水库特别是位置重要的病险小型水库,汛期必须有专人看管,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对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赵湾、白龟山、陆浑、李湾等水库,要严格按照已定的度汛方案执行。
(二)河道防汛。河道防汛总的任务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全力抢险,必要时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相机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具体要求:当河道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防汛专业队和沿河各县(市、区)乡镇常备防汛队伍上堤查险,对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并做好滩区、低洼区群众转移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本市进入紧急防汛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驻军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情况,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并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抢险,按照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
我省主要防洪河道淮河、洪汝河、沙颍河、卫河共产主义渠、惠济河、涡河、伊洛河、唐白河保证任务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河南省主要河道2006年防洪任务》执行。
其他中小型河道由所在市、县(市、区)制订保证任务。平原地区要保证各级排水沟河畅通,做到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抢排、提排。乡镇政府要组织群众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建筑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修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三)城镇防汛。进一步加强对城镇防汛工作的领导,每座城镇的行政首长就是防汛责任人,对整个城镇的防汛负全面责任。汛前各城镇要组织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水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有防洪任务的城镇要确保在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时要有应急保安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大部分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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