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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生猪产业的意见


  (二)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依据国家政策,银行信贷制度、办法规定,为养殖专业户以及PIC父母代种猪中心场等企业提供购买饲料、仔猪和种猪等信贷支持和结算服务。

  (三)PIC种猪场要按照标准化和PIC生猪的要求搞好建设和生产,PIC父母代种猪中心场要为PIC父母代场提供优质的父母代PIC猪,PIC父母代场要为养殖专业户优质的PIC商品仔猪。

  (四)农牧民要在县、乡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自觉按照PIC公司提供的标准组织生产,自觉参加饲养技术培训、疫病防治技术培训,掌握养殖技术和防疫技术,严格履行与公司签订养殖协议,自觉使用专用饲料,不得添加和使用其它饲料,不得混养其它品系猪只,按规定饲养周期出栏。

  (五)四川阿坝九寨食品有限公司要积极开发生猪的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打造品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生猪产业的附加值,增加企业利润和农牧民收入。同时负责饲料厂建设工作,饲料厂要根据PIC生猪饲养规程的要求,组织专用饲料的生产和供给。

  (六)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国土部门要作好土地的协调、审批工作;工商、税务部门要在工商手续、税务征收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快捷的政策和服务;科技、知识产权部门要进一步支持企业申报专利,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水利部门要搞好水和电的配套工作,林业部门要安排好养殖专业户修建圈舍所用的木材指标。

  此外,鼓励和扶持发展PIC生猪以外的其它品系或品种的优质仔猪基地建设,对养殖优质种猪规模达到500头以上的养殖大户给予同等扶持政策。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为保证无公害生猪规模化养殖顺利推进,州政府决定成立阿坝州无公害生猪规模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建设目标,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整体运作和检查验收,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县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生猪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州、县要层层制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科学分工,落实到底。全面实行建设质量责任制和质量领导终身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州、县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和投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牧民、企业以及社会多元化投入发展生猪产业。

  二○○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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