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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吉林省地质技工学校更名的批复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吉林省地质技工学校更名的批复
(吉劳社复字〔2005〕12号)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吉林省地质技工学校更名的请示》(长劳社办字[2005]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吉林省地质技工学校更名为吉林省工程技术学校。更名后,其隶属关系、经费渠道均不改变,原吉林省地质技工学校的债权、债务由吉林省工程技术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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