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立长春医药化工工业技工学校的批复
(吉劳社复字〔2005〕10号)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成立长春医药化工工业技工学校的请示》(长劳社办[2005]53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长春医药化工工业技工学校。学制可按照专业设置为二至三年,业务上接受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办学经费自行解决。
技工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校在教学工作中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
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和《吉林省技工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加强管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做好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教学为中心,突出生产实习教学环节,切实抓好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