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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框架,揭开了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崭新的一页。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各地结合实际也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开始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推进政策落实为主线,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手段,以创业促就业等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为基础,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5年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的同时,对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

  3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形成,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明显发挥,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2003至200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15.8万人。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有88.23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包括19.8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之内。同时,高校毕业生就业取得新的进展,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的就业环境也有较大改善。

  二、今后几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繁重,要坚定信心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因此,《省政府通知》指出,今后几年,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依然繁重。

  一是劳动力供给总量不减,就业压力大。今后3年,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30万人左右,加上上年结转的60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安排就业的达150万人左右。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国际贸易磨擦等因素,会使就业受到一定影响。尽最大努力3年城镇可新增就业120万人,城镇劳动力供大于求缺口仍在30万人左右。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种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将在相当长时间里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还需消化解决。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仍有部分未就业人员,今后3年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还需安置一定数量的职工,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一些职工需要分流安置,部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存在,已实现再就业的有些还不稳定。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三是新的就业矛盾逐步凸显。城镇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速度加快,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继续做好工作。

  四是劳动力素质与岗位不适应的状况需要改变。部分行业出现技能劳动者供不应求甚至严重短缺,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亟待提高。

  在看到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很多有利条件。

  首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就业再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最重要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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