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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200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使一大批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实现了再就业,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准确分析了当前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6]3号,以下简称《省政府通知》),明确今后几年我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对做好就业再就业的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全面做好宣传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围绕贯彻落实《通知》和《省政府通知》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把有关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广大群众。要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阐释工作,使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精神深入人心,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搞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工作的宣传。省内各报刊、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等媒体,要切实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要把宣传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精心组织安排,定期制定报道计划,认真搞好宣传报道。要在继续保持办好现有的就业再就业方面的栏目基础上,丰富和充实内容,开辟新的专栏和专题,加大信息量,努力扩大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集中宣传中央和省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通知》精神上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去;宣传中央和省关于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各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贯彻落实《通知》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热情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在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改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培训、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基层单位切实落实政策的先进典型;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在实现再就业过程中转变观念、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典型事例,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解放思想,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实现再就业。同时,新闻媒体还要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舆论监督,为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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