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企业量化评价办法》的通知

  1.具备营运管理、财务统计、安全管理、行政管理等4个基本管理机构。
  2.各机构要挂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负责人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专以上学历。
  3.各机构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
  (六)企业稳定
  重大群体纠纷事件是指:
  1.由企业责任引起,有5人以上集体到市主管部门或市、区信访部门上访的。
  2.聚集5人以上,影响企业正常运作或在公共场所停驶、慢驶、游行示威、阻碍交通、影响公共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等。
  三、经营机制指标
  经营绿色出租小汽车业务须采用直接经营模式,包括:
  (一)与驾驶员签订市劳动部门统一制定的劳动用工合同。
  (二)与驾驶员签订市交通局统一印制示范文本的员工服务合同。
  (三)员工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企业应依法为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承担员工服务合同中规定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经营管理指标
  (一)车辆查验到检率(单位:%,分值:5分)
  车辆查验到检率=车辆查验首检车次数÷应检车次数×100%
  (二)车辆查验合格率(单位:%,分值:5分)
  车辆查验合格率=车辆查验首检合格车次数÷应检车次数×100%
  (三)车辆查验优秀率(单位:%,分值:6分)
  车辆查验优秀率=车辆查验首检优秀车次数÷应检车次数×100%
  (四)维修能力(分值:4分)
  维修企业分为一、二类,其中:
  (1)一类(汽车大修和总成大修类),可以进行整车大修、总成大修、汽车各级维护及汽车小修。
  (2)二类(汽车维护类),可以进行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
  (五)管理人员大/中专学历比例(单位:%,分值:8分)
  考核管理人员的学历组成。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用大专学历或中、高级技术职称进行考核,管理人员整体用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进行考核。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大专比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高级技术职称的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数÷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总数×100%
  管理人员中专比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数÷管理人员总数×100%
  (六)企业内部评价满意度(单位:%,分值:10分)
  考核员工对企业的评价。采取随机调查的方法,每次随机抽取5%。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