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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的通知
(吉劳社监字〔2006〕45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计划

  一、 指导思想

  2006年是实施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于完成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确立的发展目标有重要意义。今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按照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劳动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 工作目标

  (一)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总数达到2600件以上,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人均办案6件以上。

  (二)认真受理和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三)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确保当年不发生新的拖欠。

  (四)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要做到应检尽检,不走过场。通过劳动保障年检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纠正率达到100%。

  (五)认真完成劳动保障部和省厅统一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按时报送检查结果。

  (六)努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

  1、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查处违法案件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

  2、办案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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