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加强消防站和特勤训练基地建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新城区、开发区消防站建设力度,改造、完善现有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功能。“十一五”时期,武汉市新增10个,襄樊市新增3个,荆州、宜昌、荆门、孝感、恩施等市(州)各新增2个,其他市各新增1个以上消防站;现有消防站要基本达到宜居、节能、环境友好的要求。2008年底前,80%的市(州)特勤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标准,80%的普通消防站设立抢险救援班,40%的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2010年底前,所有市(州)特勤消防站和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班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武汉、襄樊、宜昌等市要建设具有电化教学、模拟仿真训练等功能的特勤训练基地,提高消防部队训练水平。
(三)进一步加快消防装备建设。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举高车、大功率水罐车、抢险救援车、后援保障车等特种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6年底前,全省所有消防中队全部配备大功率水罐车,一线官兵全部配齐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灭火防护靴、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备;2008年底前,80%以上市(州)级城市消防部队配备消防摩托车,建立机动性强、配备背负式高效灭火装备的消防摩托战斗班;2008年底前,80%以上消防中队配备抢险救援专用车辆,市(州)消防支队配备后援保障车、运兵车、通信指挥车;2008年底前,40%以上市(州)消防支队配备类空气压缩泡沫车、自卸式消防车、消防排烟车、干粉泡沫联用车,建立消防车辆装备器材调配中心;2010年底前,武汉、宜昌、恩施等市(州)要根据任务需要,配备用于地铁、城市轨道列车、船闸、隧道灾害事故的专用消防车辆。
(四)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级消防通信指挥0系1统2,3建4成远6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中队出警和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指挥命令下达等功能。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06年底前,各地要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武汉、襄樊、宜昌等市要逐步实现灭火指挥数字化,其他市(州)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数字化训练和数字化指挥功能。2010年底前,80%以上市(州)要建成移动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实现数据、图片实时传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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