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6 刷(喷)浆严禁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刷纹通顺,喷点均匀,并保持门窗灯具洁净。
8.0.7 涂饰工程中装饰线、分色线应平直,直线度偏差不大于2mm/5m。
9.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9.0.1 本章适用于厨房、卫生间的洗涤、洁身等卫生器具的安装工程验收。
9.0.2 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外形、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9.0.3 管道安装横平竖直铺设牢固无松动,坡度符合规定要求。嵌入墙体和地面的暗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抹砌保护。暗设给水管道必须在封闭前加压试渗漏(1.5倍工作压力下24小时无渗漏)。
9.0.4 冷热水安装应左热右冷,安装冷热水管平行间距不小于2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9.0.5 龙头、阀门安装平正,位置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9.0.6 各种卫生器具与石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使用硅铜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各种陶瓷类器具不得使用水泥砂浆窝嵌。
9.0.7 浴缸排水口应对准落水管口做好密封,不宜使用塑料软管连接。
9.0.8 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通水无渗漏。
9.0.9 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坡,无堵塞,无渗漏。地漏篦子应略低于地面走水顺畅。
9.0.10 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牢固端正,上沿水平,表面光滑无损伤。安装完毕后应进行不少于2小时盛水试验,无渗漏。
10.防水工程
10.0.1 有防水要求的房屋(如卫生间、厨房)装饰装修应作二次防水处理。
10.0.2 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防水施工宜用涂膜防水材料。
10.0.3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基层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
10.0.4 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25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高度不得低于1800mm。
10.0.5 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
10.0.6 涂膜防水层应涂刷均匀,不得漏刷,厚度满足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一般厚度不少于1.5mm。
10.0.7 玻纤布的接搓应顺流水方向搭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两层以上玻纤布的防水施工,上、下搭接应错开幅宽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