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内不得使用水泥砂浆添塞,应使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密实,表面应用密封胶密封。
3.3.3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连接方式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五金配件应先钻孔后用自攻螺钉拧入,不得直接锤击打入。
3.3.4 塑料门窗扇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门窗关闭时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严密。
3.3.5 塑料门窗扇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无走扇;门窗开关力应不大于60N,推拉门窗扇必须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
3.3.6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无划痕、无碰伤。
3.3.7 塑料门窗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测方法应符合表3.3.7的规定。
4. 轻质隔墙工程
4.0.1 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级别、规格和隔声、隔热、阻燃等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0.2 骨架隔墙的龙骨安装要符合产品组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无松动。木质龙骨和木质罩面板在安装前必须进行防火处理。
4.0.3 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无脱胶、翘曲、折裂、缺棱、掉角。木质罩面板接头位于龙骨中心,明缝或压条宽厚基本一致,与龙骨结合严密。
4.0.4 在轻钢龙骨上固定罩面板应用自攻螺钉,钉头略埋入板内但不得损坏面板,钉眼处应做防锈处理。
4.0.5 潮湿处安装轻质隔墙应做防潮处理,如设计有要求,可在扫地龙骨下设置用混凝土或砖砌的地枕带,一般地枕带高度为120mm,宽与隔墙宽度一致。
4.0.6 隔墙内填充材料应干燥、铺设厚度均匀、平整、填充饱满,应有防下坠措施。
4.0.7 罩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拼缝严密、压条顺直、不露钉帽。套割电气盒盖位置准确,套割整齐。
4.0.8 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测方法应符合表4.0.8的规定。
4.0.9 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无裂痕、缺损或划痕。
4.0.10 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嵌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4.0.11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0.11的规定。
5. 饰面板(砖)工程
5.1 石材、墙、地面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的要求,铺装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 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预排,墙地砖应减少色差,保证规整,有突出墙地面的物体时应按规定用整砖套割,套割吻合、边缘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