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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城区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城区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4月7日 石政办发[2005]12号)


市内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城区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城区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规划,改善省会环境,提升我市整体形象,推进我市“首善之区”建设,依据有关法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年省会“争做文明市民,营造优美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城市规划法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首善之区”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城市景观、增加开敞空间、扩大城区绿地、提升省会形象,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居住安全为目标,坚持统一部署、综合整治、依法推进的原则,继续大力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的建筑,进一步改善省会容貌环境。

  二、实施范围

  以改善城市景观、城市容貌为目标,对槐安路、裕华路、中山路等城市主干道实施综合整治,重点拆除有碍观瞻建筑及沿街实体围墙,为规划绿地和规划道路的建设创造条件;以消除城区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居住安全为目标,对全市主次干道两侧和生活小区内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实施“拆违”整治,拆除侵占消防通道的,座压燃气、电力等地下管线的违法建筑、超期临建;以完善道路系统,强化交通功能为目标,拆除侵占道路的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及实体围墙。

  2005年重点拆除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和平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平安大街、胜利大街、跃进路、煤机街、谈固西街、谈中街、石纺路、休门街、栗康街、大径街、工人街、光华路、槐北路、槐中路、青园街、槐岭路、塔南路、塔北路、石栾路、维明街、自强路、九中街、新石南路、泰华街、合作路、靶场街、红旗大街、工农路、学府路、北外环路等39条道路两侧违法建筑、超期临建和有碍观瞻建筑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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