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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6]1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重庆市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5〕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6〕6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23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决定在全市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通过“创建平安县区”、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和深入开展“五进”(进农村、社区、单位、学校、家庭)宣传,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从高发到基本遏制直至逐年下降”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重庆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周慕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维、市交委副主任梁培军、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勇、市农机局副局长黄深政、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陈洪刚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陈洪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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