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电子监管网)在我区的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以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假冒产品的信息并及时查处。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名牌战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广西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建立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力度,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逐步推进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

  我区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南宁、柳州和桂林市为试点城市,至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化妆品产品为重点,组织100家生产企业入网;非试点城市,可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0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处;在l万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逐步实现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和利用。试点工作完成后,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逐步推广阶段(2007年至2009年)。在全区各市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同时组织适合入网的产品人网。电子监管网信息查询终端进一步完善,电子监管网功能拓展和利用更加全面。

  第二阶段: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全区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万台以上。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高效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联动系统。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