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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重庆市长寿区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扩大对口支援的范围,提升对口支援层次,广泛开展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我区有实力的企业到三峡工程库区发展,拓宽市场,在支援三峡工程库区发展经济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壮大发展。
  六、2006年对口支援重庆市长寿区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的重点工作
  (一)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卫生厅、旅游局、招商促进局、扶贫办、工商联等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林业局、水产畜牧局为成员单位。以上成员单位要在2006年7月1日前将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招商促进局)。
  (二)组团访问。由自治区招商促进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团访问重庆市长寿区,进一步商谈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南宁、柳州、桂林市人民政府要做好对口支援重庆市长寿区的项目及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出访时间由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另行通知。
  (三)各对口支援相关部门和南宁、柳州、桂林市人民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与重庆市长寿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提出对口支援意见和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区2006年对口支援项目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落实一个对口支援项目;自治区按规定每年对口支援100万元;南宁市出资80万元、柳州、桂林市分别出资50万元作为对重庆市长寿区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公益项目的无偿援助捐款。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执行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帮助重庆市长寿区拓展招商引资渠道。由自治区招商促进局牵头,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免费为重庆市长寿区安排一场推介会,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协助开展具体工作。
  (五)努力提高对口支援项目成功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以企业为主,项目支撑”和“每年至少落实一个好项目”的要求,由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商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筛选一批前期准备较好的项目,推介给我区相关企业,进行意向性对接,并于 2006年7月下旬组织部分企业到重庆市长寿区实地考察洽谈,力争落实一批新的对口支援项目。
  (六)加强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区对口支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与重庆市长寿区对口单位共同商定的项目,将援助项目资金统一转到重庆市长寿区移民局集中管理。自治区招商促进局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确保重庆市长寿区受援单位对拨付的移民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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