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
为做好2006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6]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一)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回访督查制度。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抓出成效,通过集中整治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四)具体工作安排。
1.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06年4月前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2.整治工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一)制定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 (2006-2007年)》。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针对薄弱环节,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强化执法、打击违法犯罪以及推动法律法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任务,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权利人维权、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服务和社会监督共同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落实和推进各地、各部门和大中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