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06年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省管县”和“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选择部分省直部门进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试点。积极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扩大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继续实施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三)深化税收体制改革。总结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和配套措施,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标制、后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试行代建制。完善投资调控体制,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五)推进价格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石油价格机制和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城乡用电同价方案。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深化水价改革,推行阶梯式水价和超额用水加价制度。推进土地价格改革,推行征地补偿价格听证制度。

  八、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一)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管理、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快劳务输出和境外就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

  (二)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三)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出台农民工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抓好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联动工作机制试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试点,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逐步建立资金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九、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快推进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进各类科技园区体制创新。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素质教育的体制环境,改革评价、考试和招生制度。继续推进教师职务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继续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域外资本投资教育,推进合资合作办学。创新教育科研体制,探索建立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动机制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运作机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