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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旅游局关于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年度利息的通知

海口市旅游局关于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年度利息的通知


各相关国内旅行社: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使2005年度及以前年度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利息的返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局2005年度保证金利息返还名单予于公布(名单附后),请以上单位于2006年5月20日前携带写明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的清单到海口市旅游局财务办理清退质量保证利息返还事宜。
  联 系 人:王晓蔚 联系电话:66797846 传真:66795280
  特此通知

  附:海口市旅游局应清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利息名单

海口市旅游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
海口市旅游局应清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利息名单

  1、海口京海旅游公司        
  2、海口商业旅游公司(已吊销)
  3、海口龙泉旅行社(市委招待所旅行社)
  4、海南海航商务旅游公司
  5、海口铁道旅游公司         
  6、海南兴华园旅游公司
  7、海口中泉旅游公司         
  8、海口鸿运旅游公司
  9、海口新南洋旅行社(完美假期)  
  10、海口教育旅行社
  11、海口振东区旅游公司(新美兰)  
  12、海口金椰风旅游公司
  13、海口百运旅游公司        
  14、海口民间旅游公司
  15、海口市中国旅行社        
  16、海南郑铁金龙假日旅游公司
  17、海南椰韵悠闲旅游公司      
  18、海口海之旅旅游公司
  19、海南龙行天下旅游公司(已吊销) 
  20、海南华海旅行社
  21、海南缤纷假日旅游公司      
  22、海南新世界旅游公司
  23、海南中联假日旅游公司(蔚蓝假日)
  24、海南热岛旅游公司(康泰)
  25、海南警辉旅游公司        
  26、海南华洋旅业有限公司(天山海韵)
  27、海南金钥匙旅游公司       
  28、海南金卡旅行社
  29、海南南天旅行社        
  30、海南仙岛旅游公司
  31、海南京铁旅游公司       
  32、海南南山锦江旅行社
  33、海南海运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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