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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福建省人才市场的意见


  (六)改革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社会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在一定行政区域内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的人才档案管理新机制。

  稳妥推进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要求,明确政府与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逐步做到公共人事服务业务与经营性人才服务业务分开管理,建立与我省人才市场发展进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在改革的进度和形式上鼓励探索,因地制宜,逐步到位。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同时要努力发展市场服务。

  (七)健全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对人才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按照《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修订完善配套管理办法。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实施人才派遣服务实施办法、人才中介机构诚信记录管理办法、人才中介机构资质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以法律法规为主体、以规章制度为补充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人才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八)加大人才市场监管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对人才中介机构实行资质评定与分类管理。健全完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人才中介机构年度验证、人才交流会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人才中介服务和举办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公开、工作程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人才市场监管的有效方式,建立人才市场联合执法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市场监管水平。人事、工商、物价、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活动的监督检查,清理和取缔非法人才中介机构,严肃查处伪造档案、虚假招聘、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对定期人才集市、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等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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