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物价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第一期工程:建立全省重点监测商品市场行情监测数据库,具有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分析预测、交流反馈等功能,提高监测预警的质量和时效性。第二期工程:实现通过手机采价上报、联网、及时发布和查询。
3、物价短信系统。利用物价短信系统为社会经常与价格打交道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与个性化的信息服务。例如:物价部门可以对社会关注的热点商品和服务制定统一的编码,群众只要输入相应的代码,即可收到回复的短信。同时物价部门还可以利用短信平台宣传物价政策,既有利于服务社会,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
4、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系统。利用外网门户网站和内网电子办公系统开发网上审批系统,发布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等相关资料,公开权力运行全过程;在内网实现办理全过程网上督办,在外网实现申请人可随时查询所申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办理结果通过外网向社会公示和公开。
5、收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重要收费标准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实现收费标准的申报、听证论证、审批、收费许可证核发审验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和收费主体执行政策情况的网上监督。
6、价格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国家、省重点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数据库,实现申报、听证、审批、备案、批复、查询、公示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结合定价模型,进行定价决策分析,为价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依据,增强价格决策的科学性。
7、成本汇总及成本监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省成本汇总、成本监审相关信息数据库,具有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分析预测、交流反馈等功能,实现成本管理信息化。
8、物价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发改委提出的价格监督检查系统“管理网络化”的要求,建立物价监督检查相关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所有受检查单位的信息化管理,促进价格诚信氛围,推动案件审理的电子政务化。
9、价格鉴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对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中所涉及的各类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和服务收费的价值进行价格鉴定所需资料的数据库,以及对有关的商品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证性认定所需资料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相关数据的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不断提高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科学性。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