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形式,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政务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公开形式,重点抓好网上公开。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整合已有的网络资源,在政务门户网站和内部网络的基础上,建立“政务公开”栏目。应当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全部在政务门户网上公布;需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内部网络上公开。要做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务公开”栏目之间的衔接,保证政务信息渠道畅通,资源共享。要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和维护,完善网上公开信息的保障、控制、更新机制和管理体制。各级行政许可中心要在网站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各公用事业单位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和完善单位门户网站,积极探索网上办事,逐步实现网上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业务。
(三)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设立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专栏,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和评议。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包括:网上投诉受理子系统、民意征集子系统、政务(办事)公开评议子系统。网上投诉受理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投诉。民意征集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政务公开评议子系统的功能是接受群众对政务公开情况的评议打分。抓好蓟县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试点工作,并做好网上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系统的管理,处理相关投诉,组织政务公开评议。各级政府信息部门要做好网络技术支持。
(四)建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在有条件的区县和部门开展依申请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程序。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有条件的部门、街道和乡镇作为推行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社区代表会议制度或政务公开发布会制度的试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将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
三、方法步骤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