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
不断涌现的大型水电枢纽及高坝水库、大型工矿企业群、高速公路和铁路、超长输送管线、城市水、电、气管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既是经济飞速发展和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的标志,又是抵御地震灾害的薄弱环节,一旦遭遇强地震袭击,不仅危及工程自身安全,而且可能产生极其严重的次生灾害,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十五”期间建成的云南强地震动观测台网和昆明烈度速报台网,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的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要尽快推进以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为目标,以强地震动实时监测与速报系统建设、人工智能紧急自动控制关键技术研发及典型示范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云南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建设,力争确保重点目标的地震安全,减少或杜绝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
7.强化突发地震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和完善省、州(市)、县(市、区)级相配套的、与现场相协调的地震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地震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实现“协同应对、快速反应”。
全省各州、市,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城市群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管理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对城市人口高密集场所、社区应编制应急预案和家庭应急对策。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研究,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
8.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积极争取国家规划在我国西部地震多发区建设国家级专业地震救援分队和地震救援培训基地在云南的落实。在整合国防动员、经济动员力量,尽快完善省级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建设,提高省级地震紧急救援队伍素质、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同时,结合云南地震多发、分布面广和交通、通讯不便的实际和紧急救援时效性的要求,以重点监视防御区为重点,逐步建立全省各州市乃至县级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和依托人民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能兼顾其他突发灾害的地震紧急救援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普及地震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提高救援实效。
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的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特别要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组织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建设、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对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的对口抢险专业力量,能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地震灾害应急物资需求量大、种类多、时限性强的特点,结合城市商品物流,合理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网络。民政部门特别要加强地震多发区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增加救灾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规划和建设部门要根据地震部门提供的地震危险性和震害预测意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疏散方案。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提高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