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市公用和公益单位全面受理银行卡的通知
(津政发[2006]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不断完善银行卡的受理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现就推动我市公用、公益单位全面受理银行卡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公用、公益单位要全面受理银行卡(包括公务卡和商务卡),不得拒绝受理和使用银行卡。
(一)自来水、电力、燃气、供热、有线电视等单位的营业厅收费窗口要安装刷卡机具;具备抄收队伍上门抄表收费的单位要配备移动POS机;各单位计费系统要与银联公共支付平台实时联网,利用银联网络和自助设备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交费。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电力公司、市广电集团负责落实。
(二)物业费、公产房租赁费等收费单位要积极推行刷卡收费,上门收费的单位要配备移动POS机。通过系统联网充分利用银联网络和机具方便市民刷卡自助交费。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
(三)公交、出租、地铁、轻轨、轮渡、航空、铁路、高速公路、泊车等售票、收费单位要安装刷卡机具,提供上门送票服务的单位要配备移动POS机;要尽快推行电子客票,各单位自助售票机必须支持刷卡售票。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局、市公安交管局负责落实。
(四)天津中石化公司、中石油公司等加油站要全部安装刷卡机具,实现刷卡加油,各石油公司石油产品的批发须使用银行卡结算。此项工作由市商务委、各石油公司负责落实。
(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天津海关、市养路费稽征处的缴税(费)大厅要全部安装POS机,实现刷卡缴纳税费。各单位计税(费)系统要与银联公共支付平台实现联网,满足纳税人(缴费人)通过银联自助机具缴税(费)和网上报税的需要,实现电子缴税,快速通关。此项工作由人行天津分行、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市养路费稽征处等单位负责落实。
(六)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天津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要与银联网络实现对接,利用现有银联网络和自助设备,使用银行卡归集和发放基金,实现公积金卡、社保卡跨行余额查询、公积金借款人跨行还款等功能。此项工作由人行天津分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