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有关征地拆迁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28日)废止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6]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日
关于加快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拆迁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巩固创模成果,争创卫生和园林城市,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市内六区分散住宅平房(以下简称住宅平房)现状,现就加快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工作要求,加快住宅平房拆迁步伐,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任务,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住宅平房拆迁要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河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重点项目相结合,与巩固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和园林城市相结合,采取“带、包、促、扶”的方法:“带”就是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带动”住宅平房拆迁:“包”就是由各区“包死”住宅平房动迁安置任务:“促”就是以土地整理“促进” 重点难点住宅平房拆迁:“扶”就是以优惠政策“扶持”住宅平房拆迁安置,举全市之力,确保按时完成住宅平房拆迁任务。
二、责任目标
(一)全市住宅平房拆迁目标。
两年基本完成市内六区住宅平房拆迁332万平方米,其中:平房297万平方米,简陋楼房3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总计14.4万户。占地5000平方米以上小片住宅平房133片,281万平方米,12.1万户。零散点住宅平房1205处、51万平方米,2.3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