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所在区的区卫生局。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在市卫生局公布的受理期间统一受理。受理时间由市卫生局在《深圳商报》及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一)门诊部在市卫生局公布的受理期间内,向所在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深圳市卫生局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医疗机构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评议;
(三)经医疗机构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合格的申请项目,由深圳市卫生局根据评议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申请,由深圳市卫生局核发《医疗美容服务筹建批准书》。
(四)取得《医疗美容服务筹建批准书》的门诊部,应根据
卫生部《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深圳市卫生局申请验收。
(五)深圳市卫生局应自受理申请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对验收合格的门诊部,核发《医疗美容服务执业许可证》。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实地考察和评议的时间共40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医疗美容服务执业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医疗美容服务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医疗美容。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步进行。
05号 许可事项: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许可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医疗保健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
三十二条;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令第308号发布)第
三十五条;
(三)《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
五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取得《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达到卫生部颁发的《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中第二部分“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方面的要求;
(三)申请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应符合《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
(四)申请开展早期终止妊娠手术应符合《深圳市开展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基本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
三十二条;《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第
五条;《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深圳市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条件》;《深圳市开展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基本规范》。
五、申请材料
(一)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原件2份);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本(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人员(含医师和助产士)的执业证书、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加盖了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四)申请助产技术服务的社会医疗机构,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产科筹建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广东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粤卫[2003]46号)第五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六、申请表格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见附表),该表格可到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zhealth.gov.cn)上免费下载。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区属医疗保健机构、门诊部类社会医疗机构由区卫生局受理;市属医疗保健机构、医院类社会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受理。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深圳市卫生局或区卫生局(由受理机关决定)。
九、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受理--承办(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审核--决定。
(注:市卫生局将审批结果抄送申请人所在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审批结果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专家现场考核时间20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含副本);许可证件有效期限为3年。
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和结扎手术。
十三、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附表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登记号 M□□□□□□□□□□□□□□□□□□□
机构性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 )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
被申请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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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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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技术服务项目:(请划“√”表示)
□终止妊娠手术 □结扎手术
□助产技术 □婚前医学检查
□产前诊断 □遗传性疾病诊断
━━━━━━━━━━━━━━━━━━━━━━━━━━━━━━━━━━━
申请理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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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机构简况
┏━━━━━━━━━━━━━━━━━━━━━━━━━━━━━━━━━━━━┓
┃机构名称 机构评审批准等级: 级 等 ┃
┣━━━━━━━━━━━━━━━━━━━━━━━━━━━━━━━━━━━━┫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M□□□□□□□□□□□□□□□□□□ ┃
┣━━━━━━━━━━━━━━━━━━━━━━━━━━━━━━━━━━━━┫
┃所有制形式 (1)全民(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 ( ) ┃
┣━━━━━━━━━━━━━━━━━━━━━━━━━━━━━━━━━━━━┫
┃隶属关系 (1)中央属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3)直辖市区、省辖市、 ┃
┃地区(盟)属 (4)省辖市区、地辖市属 (5)县(旗)属 (6)街道办事处属 ┃
┃(7)乡(镇)属(8)村属(9)其他 ( ) ┃
┣━━━━━━━━━━━━━━━━━━━━━━━━━━━━━━━━━━━━┫
┃主管单位名称 ┃
┣━━━━━━━━━━━━━━━━━━━━━━━━━━━━━━━━━━━━┫
┃服务对象(1)社会 (2)内部 (3)境外人员 (4)社会+境外人员 ( ) ┃
┣━━━━━━━━━━━━━━━━━━━━━━━━━━━━━━━━━━━━┫
┃机构地址 ┃
┣━━━━━┳━━━━━━━━━━━━━━┳━━━━━━━━━━━━━━━┫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口口口口口口 ┃
┣━━━┳━┻━━━━━━━━━━━┳━━╋━━━━━━━━━━━━━━━┫
┃ ┃姓名 性别 口男口女 ┃ ┃姓名 性别 口男口女 ┃
┃法 ┣━━━━━━━━━━━━━┫主 ┣━━━━━━━━━━━━━━━┫
┃定 ┃出生年月 专业 ┃要 ┃出生年月 专业 ┃
┃代 ┃ ┃负 ┃ ┃
┃表 ┣━━━━━━━━━━━━━┫责 ┣━━━━━━━━━━━━━━━┫
┃人 ┃职务 职称 ┃人 ┃职务 职称 ┃
┃ ┃ ┃ ┃ ┃
┃ ┣━━━━━━━━━━━━━┫ ┣━━━━━━━━━━━━━━━┫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 ┃
┣━━━┻━━━━━━━━━━━━━┻━━┻━━━━━━━━━━━━━━━┫
┃服务方式 □社区母婴保健 □门诊 □住院 □家庭病床 □巡诊 □其他 ┃
┣━━━━━━━━━━━━━━━━━━━━━━━━━━━━━━━━━━━━┫
┃床位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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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科室设置情况表 请在□中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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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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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妇女保健科
□01.01 青春期保健
□01.02 围产期保健
□01.03 更年期保健
□01.04 妇女心理行为
□01.05 妇女营养
□01.06 女职工职业保健
□01.07 其他
□02 儿童保健科
□02.01 集体儿童保健
□02.02 儿童生长发育
□02.03 儿童营养
□02.04 儿童心理行为
□02.05 儿童五官保健
□02.06 儿童康复
□02.07 其他
□03 婚检专科
□03.01 男性婚检
□03.02 女性婚检
□04 妇产科
□04.01 妇科
□04.02 产科
□04.03 计划生育
□04.04 内分泌
□04.05 生殖健康
□04.06 其他
□05 儿科
□05.01 新生儿急救
□05.02 小儿传染病
□05.03 小儿消化
□05.04 小儿呼吸
□05.05 小儿心脏病
□05.06 小儿肾病
□05.07 小儿血液病
□05.08 小儿神经病学
□05.09 小儿内分泌
□05.10 小儿遗传病
□05.11 小儿营养不良性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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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
□06 内科
□07 外科
□08 眼科
□09 耳鼻咽喉科
□10 口腔科
□11 皮肤科
□12 精神科
□13 传染科
□14 麻醉科(手术室)
□15 医学检验科
□15.01 常规检验
□15.02 生化检验
□15.03 内分泌检验
□15.04 临床免疫
□15.05 遗传检验:细胞检验分子检验
□15.06 其他
□16 病理科
□17 医学影像科
□17.01 X线诊断专业
□17.02 超声诊断专业
□17.03 心电诊断专业
□17.04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17.05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17.06 其他
□18 中医科
□1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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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职工总数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 行政后勤人员数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妇女保健科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儿童保健科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婚检专科 ┃ ┃ ┃ ┃ ┃ ┃ ┃
┃ ┣━━━━━━╋━━━━━━━╋━━━━━━╋━━━━━╋━━━━━╋━━━━┫
┃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助产士 ┃
┃ 妇产科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 儿科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遗传科室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 医师 ┃ 医士 ┃ ┃
┃泌尿专科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检验师 ┃副主任检验师 ┃主管检验师 ┃ 检验师 ┃ 检验员 ┃ ┃
┃ 检验科 ┃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技师 ┃ 副主任技师 ┃ 主管技师 ┃ 技师 ┃ 技术员 ┃ ┃
┃ 医技科室 ┃ ┃ ┃ ┃ ┃ ┃ ┃
┃ ┣━━━━━━╋━━━━━━━╋━━━━━━╋━━━━━╋━━━━━╋━━━━┫
┃ ┃ ┃ ┃ ┃ ┃ ┃ ┃
┣━━━━━━╋━━━━━━╋━━━━━━━╋━━━━━━╋━━━━━╋━━━━━╋━━━━┫
┃ ┃ 主任护师 ┃ 副主任护师 ┃ 主管护师 ┃ 护师 ┃ 护士 ┃护理员 ┃
┃ 护理专业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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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仪器设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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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医学检查设备 ┃有(数) ┃ 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设备 ┃有(数) ┃
┃ ┣━━━━━━━━━━━━━╋━━━━╋━━━━━━━━━━━━━━━╋━━━━┫
┃ ┃(1)妇科检查台、检查床 ┃ ┃(1)B型超声诊断仪 ┃ ┃
┃ ┣━━━━━━━━━━━━━╋━━━━╋━━━━━━━━━━━━━━━╋━━━━┫
┃ ┃(2)男、女婚检常规器械 ┃ ┃(2)普通双目、三筒研究显微镜 ┃ ┃
┃ ┣━━━━━━━━━━━━━╋━━━━╋━━━━━━━━━━━━━━━╋━━━━┫
┃ ┃(3)听诊器、血压、体重计 ┃ ┃(3)隔水式培养箱、恒温干燥箱 ┃ ┃
┃ ┣━━━━━━━━━━━━━╋━━━━╋━━━━━━━━━━━━━━━╋━━━━┫
┃ ┃(4)化验和X光机辅助设备 ┃ ┃(4)普通电冰箱、普通离心机 ┃ ┃
┃ ┣━━━━━━━━━━━━━╋━━━━╋━━━━━━━━━━━━━━━╋━━━━┫
┃ ┃(5)其他 ┃ ┃(5)自动纯水蒸馏器、负压吸引器 ┃ ┃
┃ ┣━━━━━━━━━━━━━╋━━━━╋━━━━━━━━━━━━━━━╋━━━━┫
┃设 ┃ 终止妊娠、结扎手术设备 ┃有(数) ┃(6)超净工作台 ┃ ┃
┃ ┣━━━━━━━━━━━━━╋━━━━╋━━━━━━━━━━━━━━━╋━━━━┫
┃备 ┃(1)手术床、器械台、柜 ┃ ┃(7)大容量普通、台式高速离心机 ┃ ┃
┃ ┣━━━━━━━━━━━━━╋━━━━╋━━━━━━━━━━━━━━━╋━━━━┫
┃项 ┃(2)负压吸引器、冲洗设备 ┃ ┃(8)低温电冰箱、恒温水浴箱 ┃ ┃
┃ ┣━━━━━━━━━━━━━╋━━━━╋━━━━━━━━━━━━━━━╋━━━━┫
┃目 ┃(3)照明灯、紫外线消毒灯 ┃ ┃(9)低压、高压电泳仪 ┃ ┃
┃名 ┃ ┃ ┃ ┃ ┃
┃ ┣━━━━━━━━━━━━━╋━━━━╋━━━━━━━━━━━━━━━╋━━━━┫
┃称 ┃(4)常用消毒药品或制剂 ┃ ┃(10)恒温水浴摇床、恒温震荡器 ┃ ┃
┃ ┣━━━━━━━━━━━━━╋━━━━╋━━━━━━━━━━━━━━━╋━━━━┫
┃ ┃(5)必备抢救设施及物品 ┃ ┃(11)普通天平、分析天平 ┃ ┃
┃ ┣━━━━━━━━━━━━━╋━━━━╋━━━━━━━━━━━━━━━╋━━━━┫
┃ ┃(6)手术包 ┃ ┃(12)PCR热循环仪、液体混合器 ┃ ┃
┃ ┣━━━━━━━━━━━━━╋━━━━╋━━━━━━━━━━━━━━━╋━━━━┫
┃ ┃(7)供血、配血、输血设备 ┃ ┃(13)磁力加热搅拌器、酚蒸馏器 ┃ ┃
┃ ┣━━━━━━━━━━━━━╋━━━━╋━━━━━━━━━━━━━━━╋━━━━┫
┃ ┃(8)供氧、抢救监护设备 ┃ ┃(14)三用紫外分析仪 ┃ ┃
┃ ┣━━━━━━━━━━━━━╋━━━━╋━━━━━━━━━━━━━━━╋━━━━┫
┃ ┃(9)消毒设施(高压灭菌锅) ┃ ┃(15)紫外分光、荧光分光光度计 ┃ ┃
┃ ┣━━━━━━━━━━━━━╋━━━━╋━━━━━━━━━━━━━━━╋━━━━┫
┃ ┃(10)有关检验等辅助设施 ┃ ┃(16)酶标仪、同位素检测仪 ┃ ┃
┃ ┣━━━━━━━━━━━━━╋━━━━╋━━━━━━━━━━━━━━━╋━━━━┫
┃ ┃(11)转送危、重病人设备 ┃ ┃(17)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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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栏目不够请另附页
提交文件、证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申请母婴保健技术 ┃ ┃
┃服务执业许可登记 ┃ ┃
┃提交的文件、证件 ┃ ┃
┃ 名称 ┃ ┃
┣━━━━━━━━━╋━━━━━━━━━━━━┫
┃ 上级主管部门 ┃ ┃
┃ 签署意见 ┃ ┃
┃ ┃ 签字: 年 月 日┃
┗━━━━━━━━━┻━━━━━━━━━━━━┛
审查、主管领导意见、局长核批
┏━━━━━━━━┳━━━━━━━━━━━━┓
┃ 审查人员意见 ┃ ┃
┃ ┃ 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意见 ┃ ┃
┃ ┃ 签字: 年 月 日┃
┣━━━━━━━━╋━━━━━━━━━━━━┫
┃ 局长核批 ┃ ┃
┃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