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浦庄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星浦庄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发改收费字[2006]255号)


大连香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发改收费字[2006]255号
  你公司《关于认定星浦庄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辽宁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同意星浦庄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你单位与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0元.

  接到本批复后,你单位须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