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和中心镇建设
(十三)完善县(市)域村镇布局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人口布局和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中心村为节点的县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为基础,统筹安排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布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规划,做到规划之间的相互配套与有机衔接。稳妥推进县域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庄规模调整,加快区域内的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进程。按照工业向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镇集中、兼业农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流转集中的要求,强化县城和中心镇对广大农村地区集聚和扩散效应,提升吸纳农村劳动力和服务农村的功能,加快农村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提高农村建设集约化程度。推动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向农村延伸。县级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的责任,严格执法,确保村镇规划落到实处。
(十四)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整治建设步伐,使全省的村容村貌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因地制宜、整乡成片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加大村庄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房力度,重点搞好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四旁绿化、河道净化和住宅美化,普遍做到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系统。扎实推进沼气应用工程,着力搞好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和村庄污水处理。中心村建设要坚持生产生活功能分区,不断完善农村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今后农民新建住宅原则上都要拆旧,并按规划引导建到中心村。制订完善农村建房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标准图籍,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加大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等各类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配套力度,形成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力。
(十五)加快培育中心镇。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制定配套政策,加快形成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县域城镇体系。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使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推进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户居住向中心镇集中,节约土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对进镇落户的当地农民,凡放弃宅基地的,提供经济适用房优惠。在中心镇开展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为合作条件的城镇基础设施开发试点。鼓励中心镇建设“农民公寓”或廉租房,为欠发达地区下山农民跨区域转移创造条件。
七、努力提高农民素质
(十六)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培训、学校提供培训、农民自主选择培训”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扩大培训补助范围,全面完成1000万人培训任务。扶持建设一批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区域性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加强以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为重点的农业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技能。适应企业对劳动力素质要求日益提高的趋势,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注重提高培训质量,适当延长培训时间,切实提高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机制,督促企业承担起对在岗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职责。积极探索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衔接的方式与途径,让更多的转移就业农民掌握专门技术。
(十七)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现代农民素质建设的重大战略,整合城乡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努力使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民子女普遍接受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学校、函授教育、网络教育、乡镇成人学校等作用,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社区教育,逐步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