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人民政府3日内将审批结果以水库为单元汇总,签章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市人民政府3日内以水库为单元汇总,签章报省人民政府核查。
(四)认真开展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
以水库移民村(组)为基本单元,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后期扶持规划。根据确定的扶持方式,按照扶持对象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限额编制,以5年为一个规划周期,统筹规划,分年度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省里编制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大纲的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8月份开始,9月20日前完成,经市政府核查后上报省政府批准。
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实行“一卡通”形式兑付,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核定的移民人口,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结算账户。各级财政部门和移民主管部门在收到上级拨付资金10日内下拨。具体金融机构由市财政部门和市移民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实行项目扶持方式的,省、市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拨付资金10内下拨,各县(市、区)应根据确定的项目和核定的后期扶持资金数额,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将后期扶持资金逐级拨付到项目村。
采取项目扶持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扶持项目需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也可以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办法确定。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按程序报批和验收。特色产业项目及养殖业、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及运销业等项目,由县(市、区)审批,市审核,报省核查;基础设施项目、公益事业项目及生态环境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五)认真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0月份开始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要在11月底前完成,报市核查,市汇总后上报。12月中旬完成全省的规划,经省政府同意后,年底前上报国务院审批。
规划要与省、市有关的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与所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后期扶持规划相结合。规划期为五年,重点规划建设急需的特色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扶持必办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农副产品加工及运销业等项目。
(六)制定的有关配套文件。
1.《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意见》。
3.《山东省实施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方案》、《山东省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提纲》。
4.《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5.《山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监督检查办法》。
6.《关于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7.《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山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四、认真开展后期扶持政策试点工作
(一)试点单位的选择。
以水库为试点工作基本单元,兼顾中央直属水库与地方管理水库,兼顾已建与在建水库,兼顾东部、中部、西部,兼顾整体搬迁安置村、分散安置村和生产安置村,选择涵盖范围广、代表性强,且领导班子、协调工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强的移民村进行试点工作。
选择以下水库开展试点工作:潍坊峡山水库高密市双羊镇移民村、临沂昌里水库移民村、威海八河水库移民村、东平湖水库梁山县小安山镇义和庄村、馆驿镇小营村和田庄村。
(二)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
--峡山水库:为大型山丘区水库,位于潍坊市潍河上,水库淹没涉及5个县(市、区)。工程于1958年11月开工,1960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试点选择高密市双羊镇。
--昌里水库:为中型山丘区水库,位于临沂市平邑县沂河系祊河支流上。工程于1970年12月开工,1971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东平湖水库:为中央直属大型平原水库,位于东平、梁山和汶上县境内,水库淹没涉及3个县。工程于1958年开工,196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试点选择梁山县小安山镇义和庄村、馆驿镇小营村和田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