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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06〕8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为切实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四日

山东省大中型水库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中型水库移民现状

  到2005年底,山东省共有大中型水库221座,其中涉及移民搬迁的195座(大型水库35座,中型水库160座),现状移民人数达198.32万人。2006年4月国家核定我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185.56万人,涉及14个市74个县(市、区)。2005年,全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均耕地0.9亩,且多为山岭薄地;收入低,人均收入1500多元,仅为全省农村人均收入的38%,生产生活条件差。此外,山东省自2000年以来共安置三峡工程移民10095人(现状人口另行核定),涉及我省9个市39个县(市、区)。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始终把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1986年以来,在中央确立的开发性移民工作方针的指导下,省委、省政府和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对库区的支持力度。各市也都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扶持移民的政策和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库区人民发扬“宁可苦干实干受累,不可苦等苦熬受穷”的创业精神,通过建桥修路、打井修渠、解决人畜吃水困难,种植经济作物和发展水产养殖,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库区社会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由于扶持标准低,库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社会基础薄弱,水库移民的生产条件仍然普遍较差,生活水平较低。2005年贫困及低收入移民仍有110多万人,占移民总数的56%。库区仍然存在行路难、饮水难、就医难、用电难、上学难和耕地不足、基础设施不足、投入不足、科技不足、人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生产生活的改善与提高。因此,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缩小水库移民与当地农民的差距,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水库移民能享受到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使其逐步达到当地农村的平均水平。

  (二)基本原则。

  --发展优先,确保稳定。

  --统筹兼顾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省政府负总责,各级政府分级负责。

  --开发性移民。

  --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20余万水库贫困移民的温饱问题;提高80余万低收入移民收入水平,人均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加快其余70多万移民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基本解决移民村饮水、交通、医疗、上学、用电难等突出问题,村村通自来水达到移民村总数的80%,村村通油(水泥)路达到移民村总数的95%,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移民总数的80%,移民适龄儿童辍学率低于2%,移民村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5%,移民村实现村村通电、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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