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6]7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局面。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广州市人民政府等35个单位,授予“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我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为确保全省食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共同开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附件: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人民政府
鹤山市人民政府
阳西县人民政府
高要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办事处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梅州市农业局
惠州市农业局
珠海市卫生局
肇庆市卫生局
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惠州市惠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