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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技术指导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技术指导规范》的通知
(渝农发[2006]523号)


有关区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为加强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指导工作,我们委托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编制了《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技术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规范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按规范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实施中有关技术问题请与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

  附件: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一期)施工技术指导规范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工程(一期)施工技术指导规范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本规范为重庆市三峡库区土地开发整理移土培肥一期工程施工技术指导需要而编制,适用于该工程施工中的取土、运输、覆土培肥过程的技术指导。

  一、取土环节的技术指导

  (一)技术指标

  1.取土区域

  取土区域严格控制在移土培肥一期工程规划的取土区域范围内,即三峡水库156水位线以下。

  2.取土(点)土壤

  取土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耕地。

  2.1 土层厚度40㎝以上、耕层20㎝以上的(耕作土壤)潮泥、稻田、旱地;

  2.2 容重1.2---1.3g/cm3;

  2.3 有机质含量12g/kg以上;

  2.4 潮泥和稻田大于5mm砾石含量低于5%,旱地大于15mm砾石含量低于3%;

  2.5 pH值6.0---7.5;

  2.6 质地为中壤至重壤。

  3.取土深度

  耕作层土壤剥离取土深度一般为20㎝左右。对于河床冲积土可根据其土壤质地、土壤肥力状况适当加大取土深度。

  (二)技术措施

  1.根据《移土培肥工程取土区规划图》对取土区实施取前、取中、取后监控性指导。

  2.取土前,运用田间速测法现场测定取土区土壤类型、质地、结构、砾石含量、容重、pH值、肥力,综合分析评价后确定取土点;运用多点法测定法分析测定土壤熟化耕作层深度,以确定取土深度。每个取土片区3个样,室内测定有机质含量的有效氮磷钾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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