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乡风文明方面
建设内容: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对农村劳动力普遍开展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得到弘扬,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继续实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继续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村创建活动继续推进,“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逐步抵制,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得到提倡,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局面。
建设标准:走出去的劳动力掌握1门以上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80%以上掌握1门以上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有序,村规民约完善,邻里和睦,团结互助,民风淳朴。全年每个行政村的“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治安案件不超过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
(五)在管理民主方面
1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建设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正面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得到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继续开展,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得到增强,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群团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
建设标准:村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组织健全,坚强有力,勇于开拓,团结协作,在群众中威信高,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2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建设内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建立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依法开展民主选举。建立健全合法有效的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村民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建设标准: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选举依法、民主决策规范、民主监督有效,民主选举率100%;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健全,法制宣传普及率达80%以上。
四、工作步骤
按照自治区的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两年,分五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6年1月至4月)。
广泛宣传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让农民群众明白自己承担的任务,树立自信、自助、自立、自强、自建的观念,激发建设新农村的内在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以主人翁态度自觉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培训,帮助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及时理解中央的精神和自治区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掌握工作方法,更好地承担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责任。
第二阶段:编制规划(2006年2月至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