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六)做好督促检查。在2007、2009、2011年的第一季度,省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设区市完成“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地每年要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省民政厅,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附:1.殡仪馆、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公墓)建设任务表
  2.“十一五”期间各设区市的火化率指标

  附件1
  殡仪馆、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公墓)建设任务表

┌────────┬───────────────────────┬─────────┐
│  设区的市  │         殡 仪 馆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
│        ├────────┬──────┬───────┤   公墓)   │
│        │  已建殡仪馆  │ 在建殡仪馆 │新建殡仪馆(20│         │
│        │        │      │ 06-2007年) │         │
├────────┼────────┼──────┼───────┼─────────┤
│   福州市   │福州、福清、长乐│  平潭  │   永泰   │一、2000年以前推行│
│        │、闽侯、连江、罗│      │       │火化的县(市、区)│
│        │  源、闽清  │      │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
├────────┼────────┼──────┼───────┤堂(公墓)的服务区│
│   厦门市   │   厦门   │      │       │域要覆盖60%的建制 │
├────────┼────────┼──────┼───────┤村。       │
│   漳州市   │漳州、龙海、漳浦│      │平和、南靖、华│二、2001-2005年推 │
│        │、云霄、诏安、东│      │   安   │行火化的县(市、区│
│        │  山、长泰  │      │       │),乡村公益性骨灰│
├────────┼────────┼──────┼───────┤楼堂(公墓)的服务│
│   泉州市   │泉州、泉港、晋江│      │   永春   │区域要覆盖40%的建 │
│        │、南安、石狮、惠│      │       │制村。      │
│        │ 安、安溪、德化 │      │       │三、2006年以后推行│
├────────┼────────┼──────┼───────┤火化的县(市、区)│
│   三明市   │三明、永安、宁化│  清流  │       │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
│        │、建宁、泰宁、将│      │       │(公墓)的服务区域│
│        │乐、沙县、尤溪、│      │       │要覆盖25%的建制村 │
│        │   大田   │      │       │。        │
├────────┼────────┼──────┼───────┤         │
│   莆田市   │  莆田、仙游  │      │       │         │
├────────┼────────┼──────┼───────┤         │
│   南平市   │南平、邵武、武夷│ 顺昌、光泽 │       │         │
│        │山、建瓯、建阳、│      │       │         │
│        │浦城、松溪、政和│      │       │         │
├────────┼────────┼──────┼───────┤         │
│   龙岩市   │新罗、长汀、连城│      │   武平   │         │
│        │、上杭、永定、漳│      │       │         │
│        │    平    │      │       │         │
├────────┼────────┼──────┼───────┤         │
│   宁德市   │蕉城、福鼎、霞浦│      │ 寿宁、屏南 │         │
│        │、古田、福安、周│      │       │         │
│        │    宁    │      │       │         │
├────────┼────────┼──────┼───────┤         │
│   合 计   │    54    │   4   │   8    │         │
└────────┴────────┴──────┴───────┴─────────┘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