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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市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奖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市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奖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南府办〔2006〕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2005年市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
先进单位按人均不超过120元发放;
二、
先进集体按人均不超过100元发放;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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