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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

  规范管理,依法惩处。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严厉惩处“两非”和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引导扶持,着力治本。切实抓好转变落后生育观念的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指导和督促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治理。

  三、严格执行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依法惩处“两非”等违法行为。严格掌握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医疗服务的适用条件,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建立完善超声波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机构备案登记、超声波妊娠检查诊断登记、人工终止妊娠登记、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等管理制度,切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和防范“两非”发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惩处有关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两非”、溺弃女婴的案件。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和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夫妇避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监测网络和登记报告制度,依法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切实加强医护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执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从事接生等医疗服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经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走势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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