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目前,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经试点城市试用,已实现了网上申报、审批、统计与监管,年内将全面推广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使用施工许可管理软件。2006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正式投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各地应加强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投入,保证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省建设厅计划在八月下旬对全省十三个地级市负责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市也应相应组织辖区内施工许可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软件推广应用工作。
2、加大监管数据报送力度。按照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许可监管数据的要求,各地正在运行的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当符合省建设厅的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实行省市数据双向交换。
在推广应用施工许可管理软件过程的初期,尚不能完全实现省、市数据双向传输和实时统计的地级市,对现有的管理数据要按照监管数据标准定期上传。各市要将2006年1-8月份本辖区内的施工许可监管数据于2006年9月15日前完成上传。从2006年9月1日起,各市要将本月施工许可监管数据在下月1日前定期上传。
施工许可监管数据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方式上传。上传标准格式为ACCESS数据库或Excel电子表格,格式模板下载方法是:各地按照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浏览“江苏建设信息网”(www.jscin.gov.cn),点击网页左下方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系统主界面),选择“相关下载”功能下载所需模板。施工许可监管数据上传方式是:各地按照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监管数据上传”功能按要求和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操作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
四、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统一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或翻印。施工许可证正本封面为蓝色,副本为白色,正16开,印有证书流水号。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2006年9月1日起应向省建设厅统一申领使用印有证书流水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被许可施工的工程与施工许可证流水号有对应关系。各地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须在网上登记许可事项和许可证证书流水号。持证单位遗失施工许可证,不予补发。施工许可过程中因发证机关作废的施工许可证,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册并回收,交省建设厅销号、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