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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一)电视台、电台、报纸以及街道和单位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义、标准,宣传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园林绿化、控烟等法规和知识。
  (二)加强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建设和增加经费的投入,发挥其在健康教育活动中指导、协调、宣传的职能,为全市提供所需的宣传资料,促进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各单位及社区、乡(镇)、村,要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在社区、单位、街道及公共场所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或橱窗,各中小学按国家教育部有关开设健康教育课、教学大纲要求,上好健康教育课,市民和学生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
  (四)在世界卫生日(4月7日),各县、区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在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市开展控烟活动。在广大农村,结合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实施,宣传改厕工作的必要性、改厕与卫生、改厕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广大农民对改厕意义的认识,摒弃不良的生活陋习,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加快市容环卫、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
  (一)落实“136”目标,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需要,加快道路、自来水、排水、路灯、公厕、垃圾收集、垃圾中转、无害化设施的建设,继续对小街小巷进行改造,力争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与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二)新建街道要按国家《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逐步建设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配置垃圾箱(桶),公厕和公共卫生设施管理达到建设部颁布的相关标准。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监测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环境质量标准,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内,邕江上游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以上。
  (四)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建设一批新的园林绿化精品,全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四、加大市容市貌长效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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