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渔业经济发展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实际,围绕《纲要》组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学习计划,面向渔业系统、渔区乃至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同时,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和信箱,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到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我区实施《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养护和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奋斗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得到改善,濒危物种数目逐步减少;在2005年的基础上,每年捕捞产量的增幅控制在2%以下;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5亿尾(粒)以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数量达到5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率达到60%以上。
2、中期目标:到2020年,实现水域生态环境良好,渔业资源丰富的目标。在2010年的基础上,捕捞产量每年增幅控制在5%以内。每年增殖重要渔业资源品种的苗种数量达到10亿尾(粒)以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的数量达到10个以上。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远景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水域生态环境优良,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并得到高效利用,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实现自然、良性循环。
四、渔业资源增殖行动
(一)建设渔业资源增殖基地。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全区渔业人工增殖规划,在各大中型渔业水域建设天然鱼类产卵场和人工繁殖基地,增加天然水域经济鱼类苗种的投放量,提高优质经济鱼类比例,增殖、恢复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