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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为1000户分散居住的无房或危房五保户修建住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切实加强对五保户住房修建工作的领导
  五保户住房修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制订实施方案。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区,要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住房修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简化办事程序,绝不能出现扯皮推诿等阻碍住房修建工作的现象,确保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五保户住房修建任务完成后,由各县区民政局按照工作任务数、面积等项检查验收,各县区政府要对五保户住房修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人民政府。

      南宁市2006年1000户分散居住的无房或危房五保户住房修建任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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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 区         │       任务数(户)       │
├────────────────────┼───────────────────┤
│         邕宁区         │         60         │
├────────────────────┼───────────────────┤
│         良庆区         │         50         │
├────────────────────┼───────────────────┤
│         青秀区         │         50         │
├────────────────────┼───────────────────┤
│         兴宁区         │         40         │
├────────────────────┼───────────────────┤
│        西乡塘区        │         50         │
├────────────────────┼───────────────────┤
│         江南区         │         50         │
├────────────────────┼───────────────────┤
│         经开区         │         3          │
├────────────────────┼───────────────────┤
│         武鸣县         │         120         │
├────────────────────┼───────────────────┤
│         横 县         │         140         │
├────────────────────┼───────────────────┤
│         宾阳县         │         137         │
├────────────────────┼───────────────────┤
│         马山县         │         100         │
├────────────────────┼───────────────────┤
│         上林县         │         100         │
├────────────────────┼───────────────────┤
│         隆安县         │         100         │
├────────────────────┼───────────────────┤
│         合 计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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