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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八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2.农贸市场要坚持卫生制度,专人保洁、平时清扫,市场的垃圾要全部实行密封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每日收市后要对市场进行彻底清扫或冲洗,经营熟食的摊点要有完善的防蝇设施。

  3.加强窗口单位环境管理。党政机关、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火车站、机场、客运站、步行街、商场及旅游风景区等窗口单位,要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清除脏、乱、差现象,垃圾及时清运。要增加必要的环卫设施,为市民和旅客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创造条件。

  4.市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街道路面、留沙井、人行道的维修和管理。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加强施工环境卫生管理,清理工地的建筑、生活垃圾,管理好民工食堂和临时住房的卫生,防止车辆沿街撒漏砂石泥浆。

  5.各县、区在大搞农村环境卫生的同时,要注意保护饮用水源的清洁与卫生。要继续开展改厕工作,并对已改厕所的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完善,搞好厕所卫生,防止二次污染。

  三、全面开展春季防病活动

  1.各县、城区爱卫会要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班,组织辖区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参加强化技术培训。

  2.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防病活动,有效控制社区蚊、鼠等病媒密度,预防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块块领导、条条保证”的原则,市区、县城分别由城区、县爱卫会负责组织落实,农村由县、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3.粮食、食品、饲料生产销售单位,宾馆、饭店,仓库、商店要全面清理环境卫生, 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有效控制四害孳生场所和密度。

  4.春季是蚊虫生长繁殖的高峰期,要疏通下水道和管道口积水。清除废弃器皿、翻盆倒罐,防止积水,单位和居民的各种假山水池、缸、罐、坛、盆等容器,不能清除积水的,要定期投放药物。要清除河道、水塘杂草,修整岸边,禁止乱倒垃圾废物,有条件的放养鱼类,减少蚊虫孳生。

  5.市区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实行统一时间、统一用药、统一行动,做到投药时间、药量、覆盖率“三饱和”,有效控制四害密度。除四害药物由市爱卫办统一组织,各单位到所在县、区爱卫办购买。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毒鼠强等剧毒药物,以免发生人畜中毒事故和造成二次中毒。

  四、时间安排

  1.4月7日至 10日,全市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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