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11公交线路恢复营运的通知
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4·7”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2006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对南宁白马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马公交公司)10、11公交线路实施停业整顿,并成立了白马公交公司安全整顿工作组进驻白马公交公司开展整顿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白马公交公司安全体制趋于合理,制度较为规范有序,安全管理不断加强,10、11公交线路人员培训和车辆检测基本合格,消除了安全隐患,基本达到了停业整顿预期的目的,取得了整改工作的初步成效。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白马公交公司10、11公交线路从2006年5月8日起恢复营运,在营运的同时继续进行整改。南宁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白马公交公司要做好营运交接相关工作,白马公交公司要认真做好安全运营工作,保障市民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