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做好信息和总结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前为动员阶段。各县(区)、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行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动员活动。请各县(区)、各部门5月28日前将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报市活动办。
第二阶段:6月1-30日为实施阶段。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内容。
第三阶段:7月1-9日为总结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7月5日前填好附表2上报主管部门;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汇总后于7月9日前填好附表1报市活动办。
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三个阶段安排,及时将活动重要信息传送市活动办。
附件:1.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县区、部门填报)
2.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企事业单位填报)
3.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规范用语
附件1: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县区、部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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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单│ │负责人│ │
│ 位 │ │ │ │
│ │ │ │ │
│ │ │ │ │
│ │ (签章) │ │ (签名)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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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本辖区、部门 个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面达 %,参加人员 人;“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同比分别上升(下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