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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做好信息和总结上报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前为动员阶段。各县(区)、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行的安全月活动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动员活动。请各县(区)、各部门5月28日前将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报市活动办。
  第二阶段:6月1-30日为实施阶段。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内容。
  第三阶段:7月1-9日为总结阶段。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7月5日前填好附表2上报主管部门;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汇总后于7月9日前填好附表1报市活动办。
  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三个阶段安排,及时将活动重要信息传送市活动办。

  附件:1.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县区、部门填报)

  2.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企事业单位填报)

  3.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规范用语

  附件1: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县区、部门填报)

┌───┬────────────────┬───┬────────────────┐
│报告单│                │负责人│                │
│ 位 │                │   │                │
│   │                │   │                │
│   │                │   │                │
│   │            (签章) │   │            (签名)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一、基本情况
  (一)本辖区、部门  个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面达  %,参加人员   人;“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起,死亡   人、重伤  人,同比分别上升(下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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