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做好宣传工作。活动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各自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安全宣传旗帜,在公共宣传栏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所需读本、挂图、VCD教育片、《2005年南宁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演练资料》及光盘等宣传资料,可与市活动办联系订购),单位、车间、班组要出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
3.做好参加社区宣教活动的组织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安全生产月”宣教工作,广泛发动员工参加宣教的各项活动。
4.发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大力发动职工参加“平安中国”-《
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和广西电视大赛,参加南宁市网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网上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比赛活动,落实好本单位参赛人员。
5.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单位为职工购买一本普及性安全生产防范知识读物,并组织学习;组织职工看一部安全生产教育片;出版一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组织一次遵章守纪教育活动,举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习班,讲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针对违章案例进行教育;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6.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见附件2)。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指导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任务和目标,做到方案到位、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使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南宁市和各县(区)的新闻媒体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紧密围绕“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这一主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通过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惩戒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树立首府安全生产形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类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发现漏洞,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