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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一日

2006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0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桂安委〔2006〕26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平安南宁”、“和谐南宁”,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良好基础,为“中国-东盟博览会”的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 国泰民安

  三、活动时间
  2006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3日为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以下简称“6·3”咨询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也于当日同步进行。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济武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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