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方群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深圳市福荫食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罗美中、杨万颖、周鹏、谢元兴、孟海鸥、黄小龙、蓝勇波、陈小葵、杨挹东、刘宪。
1 范围
SZJG21的本部分规定了豆腐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各类豆腐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ZJG2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2717 酱油卫生标准
GB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SZJG20 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豆腐干 Pot-stewed bean products
以豆腐为坯料,经压制,部分脱水后,切成一定形状以中干或小干为原料,切成一定规格的方块,再放入老汤或盐水中煮熟,沥干,制得的豆制品。
4 产品分类
按煮制方法的不同分为卤豆腐干和白豆腐干。
4.1 卤豆腐干(香干)
在老汤中煮制、沥干制得的豆腐干。
4.2 白豆腐干(白干)
在盐水中煮制、沥干制得的豆腐干。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材料要求
5.1.1 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规定。
5.1.2 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
5.1.3 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5.2 感官特性
宜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特性
┌──────┬──────────┬───────────────┐
│ 项目 │ 白豆腐干 │ 卤豆腐干 │
├──────┼──────────┼───────────────┤
│ 色泽 │ 白色或淡黄色 │ 淡黄色至褐色,色泽均匀 │
├──────┼──────────┼───────────────┤
│ 滋味与气味│ 有豆香味,无异味│ 有卤汁香味及豆香味,无异味│
├──────┼──────────┴───────────────┤
│ 组织形态│ 块形完整,大小、厚薄基本均匀,软硬适宜,有弹性 │
├──────┼──────────────────────────┤
│ 杂质 │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
└──────┴──────────────────────────┘
5.3 理化指标
淀粉定性、总砷、铅、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2的规定。水分和蛋白质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
│ 项目 │ 指标 │
├─────────────────┼───────────┤
│ 水分/(%) ≤│ 75.0 │
├─────────────────┼───────────┤
│ 蛋白质/(%) ≥ │ 13.0 │
├─────────────────┼───────────┤
│ 淀粉定性、总砷、铅、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5.5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6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宜符合SZJG20的规定。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预包装标签应符合SZJG20的规定,并标注产品类型。
7.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宜符合SZJG20的规定。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4部分:油豆腐
前言
本部分3.1、3.4、3.5和表2中的淀粉定性、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食品添加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SZJG21《非发酵性豆制品》分成8个部分:
--第1部分:豆腐;
--第2部分:豆浆;
--第3部分:豆腐干;
--第4部分:油豆腐;
--第5部分:干豆腐;
--第6部分:腐竹;
--第7部分:豆腐脑;
--第8部分:油划方。
本部分为SZJG21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并批准。
本部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方群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深圳市福荫食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万颖、周鹏、罗美中、谢元兴、黄小龙、孟海鸥、蓝勇波、陈小葵、杨挹东、刘宪。
1 范围
SZJG21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豆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加工成型的油货坯子(1上标))为原料,经植物油炸制而成的油豆腐。不适用于油划方(2上标))等油炸豆制品。
1)油货坯子是炸油豆腐的坯料,厚度一般为3cm,含水量85%以上,组织细腻,软而不碎,表面光滑,有弹性。
2)油划方,又称油方、脆皮豆腐,是指以豆腐为坯料,经油炸制成后,表面结皮,但内部保持坯料的原有组织状态的一种非发酵性豆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ZJG2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ZJG20 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材料要求
原辅材料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3.2 感官特性
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性
┌───────┬───────────────┐
│ 项目 │ 要求 │
├───────┼───────────────┤
│ 色泽 │黄色或金黄色 │
├───────┼───────────────┤
│ 滋味及气味│油香和豆香味,无异味 │
├───────┼───────────────┤
│ 组织形态 │形状完整,表面结皮,内呈蜂窝状│
├───────┼───────────────┤
│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
└───────┴───────────────┘
3.3 理化指标
淀粉定性、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2的规定。水分和蛋白质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
│ 项目 │ 指标 │
├─────────────────────────┼───────────┤
│ 水分/(%) ≤ │ 55.0 │
├─────────────────────────┼───────────┤
│ 蛋白质/(%) ≥ │ 17.0 │
├─────────────────────────┼───────────┤
│ 淀粉定性、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苯并(α)芘、│ │
│ 黄曲霉毒素B1、食品添加剂 │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3.5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4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宜符合SZJG20的规定。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5部分:干豆腐
前言
本部分4.1、4.4、4.5、6.1和表2中的淀粉定性、总砷、铅、食品添加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SZJG21《非发酵性豆制品》分成8个部分:
--第1部分:豆腐;
--第2部分:豆浆;
--第3部分:豆腐干;
--第4部分:油豆腐;
--第5部分:干豆腐;
--第6部分:腐竹;
--第7部分:豆腐脑;
--第8部分:油划方。
本部分为SZJG21的第5部分。
本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并批准。
本部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福荫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方群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万颖、陈小葵、周鹏、罗美中、孟海鸥、黄小龙、蓝勇波、林榆生、杨挹东、谢元兴。
1 范围
SZJG21的本部分规定了干豆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干豆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ZJG2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ZJG20 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干豆腐 Dried tofu
千张
百页
豆腐片
以大豆为主要原料,经选料、浸泡、磨浆、煮浆、点卤、压制等工艺工序加工而成的薄片状豆制品。厚度一般在2mm以下,有一定弹性、韧性。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4.2 感官特性
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性
┌───────┬────────────────────────────────┐
│ 项目 │ 要求 │
├───────┼────────────────────────────────┤
│ 色泽 │ 白色或淡黄色 │
├───────┼────────────────────────────────┤
│ 滋味及气味│有豆香味,无异味 │
├───────┼────────────────────────────────┤
│ 组织形态 │ 形状完整,大小基本一致,厚薄均匀,无白头(a上标)、无花洞(b上标)│
│ │,稍有韧性 │
├───────┼────────────────────────────────┤
│ 杂质 │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
├───────┴────────────────────────────────┤
│a 指含水量较高,无韧性的干豆腐白边。 │
│b 指干豆腐上产生的网形洞孔。 │
└────────────────────────────────────────┘
4.3 理化指标
淀粉定性、总砷、铅、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2的规定。水分和蛋白质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
│ 项目 │ 指标 │
├─────────────────┼───────────┤
│ 水分/(%) ≤ │ 62.0 │
├─────────────────┼───────────┤
│ 蛋白质/(%) ≥ │ 18.0 │
├─────────────────┼───────────┤
│ 淀粉定性、总砷、铅、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
4.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4.5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宜符合SZJG20的规定。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6.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宜符合SZJG20的规定。
非发酵性豆制品 第6部分:腐竹
前言
本部分4.1、4.4和表2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醛、淀粉定性、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食品添加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SZJG21《非发酵性豆制品》分成8个部分:
--第1部分:豆腐;
--第2部分:豆浆;
--第3部分:豆腐干;
--第4部分:油豆腐;
--第5部分:干豆腐;
--第6部分:腐竹;
--第7部分:豆腐脑;
--第8部分:油划方。
本部分为SZJG21的第6部分。
本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并批准。
本部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益民食品联合有限公司、深圳市福荫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方群食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鹏、杨万颖、罗美中、杨挹东、黄小龙、孟海鸥、蓝勇波、陈小葵、刘汉。
1 范围
SZJG21的本部分规定了腐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深圳市生产、市场销售(含餐饮业、食堂销售)的,以大豆为原料制成的腐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ZJG2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5009.49 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SZJG20 非发酵性豆制品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腐竹 Skin of soya bean milk
豆腐筋
豆浆煮沸后,在降温过程中,从豆浆表面挑起的一层薄膜,干燥后,有浅黄色光泽,形状似竹。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应符合SZJG20的规定。
4.2 感官特性
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特性
┌───────┬─────────────────────────────┐
│ 项目 │ 要求 │
├───────┼─────────────────────────────┤
│ 色泽 │浅黄色或黄色 │
├───────┼─────────────────────────────┤
│ 滋味及气味│香气纯正,有豆香味,无异味 │
├───────┼─────────────────────────────┤
│ 组织形态 │呈细条状或片状,形状基本完整,允许有少量短条(片)及碎条(片)│
├───────┼─────────────────────────────┤
│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