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6〕10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日
2006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贫困高危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实施方案
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已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保护和促进母亲安全已成为当今世界公共卫生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妊娠人生大事,务使母亲平安”,已成为全世界共同行动的口号;为全面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确保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降低我市的孕产妇死亡率,市委、市人民政府把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为重点,调整和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城乡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的管理,不断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面提高我市妇女的健康水平。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城乡贫困危重孕产妇提供免费救治,使贫困的孕产妇在发生危及生命的并发症或合并症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不因贫困而放弃生命,使全市的孕产妇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
(二)支持目标
1.住院分娩率:2006年全市达95%以上。其中兴宁区、西乡塘区及三个开发区为99%以上,武鸣、宾阳县要达到98%以上,邕宁区、良庆区、青秀区、江南区、上林县、横县及隆安县达到95%以上,马山县要达到87%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